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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

日期:2022-01-21 13:37 来源:区民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项目支出表

表五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表

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

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朝编[2021]72号),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社区公益科、志愿服务科、社会工作人才科、养老服务保障科、养老服务指导科、养老事业发展科、捐赠事务管理科、组宣科。

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社区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社区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 负责本区社区公益服务以及便民利民服务等工作。负责本区老年艺术团队的日常管理和区域内社区老年大学的组织指导工作。

3.负责本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研究拟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举措并组织实施。

4.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老年人津贴补贴的政策、制度;组织开展特殊老年人的帮扶、救助和走访慰问等工作。

5.负责本区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指导各街乡接收捐赠工作。

6.负责本区社工人才培训、考核和评价管理,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登记服务管理。

7.承担本区志愿者注册管理、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志愿服务信息化管理、志愿服务活动规范指引等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51人,实际47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不断加强单位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任务,提高政治站位,理顺工作流程,促进业务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人员日常教育管理,提升人员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完善支部建设,持续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制度学习与落实。五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中心内部、行业领域、信息网络安全。

2.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按照需求导向和“七有”“五性”指标要求,推进养老配套设施建设使用。落实老年人津贴补贴制度,确保“三项补贴”按时、精准发放,加强失能老年人评估过程管理,严格评估单位和评估人员准入退出。加强养老驿站和老年餐桌日常管理,夯实驿站运营单位主体责任、街乡属地责任和区级行业主管责任,持续推进驿站星级评定,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全面提升驿站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街乡创新养老服务联合体运行机制,探索养老服务新业态,丰富养老服务内涵,提供高品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街乡工作人员、驿站服务人员和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3.积极推进公益服务活动。

一是以社区为阵地,以百姓为主体,以活动为媒介,适时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二是办好老年大学。结合老年人兴趣爱好,探索构建“管、服、教 ”、“学、演、展”为一体的老年课堂。三是进一步完善朝阳E恋平台内容、优化栏目设置,实现线上线下活动联动。

4.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配合委局相关科室,开展朝阳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协助实施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登记、再登记服务管理;二是协助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动员组织,提高社工职业水平证书持证率;三是协助开展持证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帮助社会工作者更新、补充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协助组织社工宣传周等活动,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打造朝阳社工品牌,扩大社会工作影响力。

5.促进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化。

配合委局相关科室,协助开展有关志愿服务管理工作,推进朝阳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一是试行在志愿北京平台上进行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管理,探索建立登记志愿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程序,依托志愿北京平台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二是结合养老服务等工作,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加大志愿服务宣传发动和培训指导。

6.持续推进捐赠和基层慈善工作站试点工作。

推进基层慈善体系建设。探索建设集“宣传、捐赠、帮扶、活动、服务”等基本功能于一体、可服务广大居民群众的新型基层慈善工作模式,依托慈善组织专业运作、志愿服务有序参与,引导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参与基层慈善工作,形成“基层慈善工作小循环”,涵盖民政事业的养老、扶助、社区服务等多个领域,打造贴近百姓生活的“慈善朝阳”新品牌,形成规范有序、形式多样、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基层慈善捐赠新格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64934.303786万元,比2021年38734.87482万元增加26199.428966万元,增长67.6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3374.466287万元,比2021年38678.6228万元增加24695.843487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559.837499万元,比2021年56.25202万元增加1503.58547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921.51998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50%,比2021年37437.91142万元减少34516.391434万元,减少92.2%。预算减少变动原因主要为,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分类,将相关经费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62012.7838万元,比2021年1296.9634万元增加60715.8204万元,增长4681.38%。预算增加变动原因主要为,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分类,将相关经费从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69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32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4845万元,比2021年预算0.51万元减少0.025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0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08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38万元减少3.29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预算。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部门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184.7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4.0702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651.29万元,支出20651.2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汽车3辆,84.972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个,详见附件12。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1年年度本部门无财政事后绩效评价项目。

十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民政对象政策性支出)。

附件: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 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 项目支出表预算表(预算04表)

5.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6. 财拨总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11.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12. 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